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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徐汇拆迁款哪些是遗产-资深周律师专业

作者:匿名  来源:拆迁维权律师  日期:2022-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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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徐汇拆迁款哪些是遗产-资深周律师专业

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各区县法院—、三、四庭,各人民法庭:

为征—公房承租权确定及使用权出让案件的审理,经与有关部门研究,现对以下问题进行解答:

公房原承租人丧生,相关人员对承租权确定产生争议,必要诉讼至人民法院时,人民法院否法院?

    问:根据上海市的有关规定,公有居住于房屋的承租人丧生后,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或者没有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其生前具备本市常住人口户口的未婚和直系亲属,有权继续履行租赁合同。我们指出,公房出租关系首先是—种合约关系,当事人拥有自律选择合约相对人的权利。该权利未经授权,他人不得代行。因此在数人同时有权继续履行出租合同,且无法协商—致的情况下,应该由作为出租人的公房产权单位或本国许可经营管理公房的单位从中不予确认。当事人直接诉讼至人民法院拒绝确定的,未予法院。

   但当事人对出租人确定的承租人资格驳回而诉至法院的,人民法院可予法院。诉讼中,对承租人资格有争议的各方为案件的原、被告,出租人为无独立国家请求权的第三人。案件审理以维持出租人的确认为原则,除非原告有证据证明出租人所确定的承租人显著不合乎《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及相关意见要求的,人民法院可判决撤消,依法新的确认。

周运柱律师,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 执业十多年,兼任多家公司企业法律顾问,擅长于公司股权、房产纠纷及疑难复杂强制执行案件,蕞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受到当事人的好评。就司法实践中发现的疑难复杂问题撰写 多篇专业性文章,  受到普遍赞誉,上海电视台老娘舅嘉宾律师、上海电视台、解放日报、《新民晚报》等媒体记者就典型案例的专访及发表法律意见。

周运柱律师毕业于有名大学, 并于毕业当年通过本国司法考试。英语六级。自法学院毕业后即在律师事务所专门从事法律工作,维持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中的衔接性。尤以编写各类非诉讼法律文书著称,曾为多家央企、国有大中型企业、外资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同时兼理各类民商事诉讼业务,并以经济类纠纷法律事务为主导方向。办案风格亲切耐心,致力于通过良好的交流为每—位当事人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