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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运第2653胜案】山东胜案:作出征地批复违反法定程序,圣运律师助力维护权益!

作者:匿名  来源:拆迁维权律师  日期:2022-01-18


委托人 :陈女士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申请人:山东省人民政府

案情总结

陈女士是山东人,在滨州市街道办有一处房屋用于生活居住,该房屋由于某植物园项目被纳入征税范围。在征税过程中,陈女士一直未能看到合法有效的征收公告等文件。征税部门也从未获取任何征地补偿方案。这样的征税行为显然让陈女士感受到合法权益可能遭受侵犯,几经思索,陈女士回到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协助。

王有银主任听取了案件下文后,制定详细的办案计划,并指派团队专业律师具体继续执行,迅速启动了办案程序。为了明晰征拆项目的合法性,圣运律师协助陈女士在滨州市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里展开浏览,获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做出了涉及征地批复。

圣运律师指出,征税部门做出涉及征地国家发改委的不道德在实体和程序上均违法。在征地报批之前,征税部门未对土地现状展开调查登记、未听取被征地村集体及村民意见,也未积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其次,在征地国家发改委作出前也未履行听证义务。与此同时,通过调查由此可知本案的征地补偿移往标准过低,无法确保陈女士作为申请人的原先生活水平不减少,无法确保陈女士的长远生计,相关的社会保障费用也未予以落实。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国家征税土地的,征收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不予公告并的组织实施。还应该积极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平稳风险评估,并将征税范围、土地现状、征税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内容在征税范围内展开公告至少三十日。征税部门的不道德显然违反了法律规定,在这样的情况下,圣运律师帮助陈女士提起了行政复议。

驳回结果

驳回机关经审理后,认可圣运律师的意见,确认山东省人民政府做出征收国家发改委征收集体土地的程序违法。


文章 | 圣运律师 | 视觉 编辑 | 金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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