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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拆迁,房屋面积怎么算?史律师给你讲解!

作者:匿名  来源:拆迁维权律师  日期:2022-01-31

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在办理众多征地拆迁案件的过程中为广大被拆迁人争取了奖赏的合法利益。

在办案过程中也遇到很多这样那样的问题,比如被征地房屋面积的计算出来如何进行。房屋面积牵涉到后期的补偿,跟被征税人的切身利益必要挂钩。征税中所说的“房屋面积”到底按照什么来展开计算出来呢?今天北京京康律师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就来和大家闲谈一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9条规定,对于已经注册的房屋,其性质、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屋权属证书和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为准……在房屋征税实践中,所谓“面积”指的是建筑面积,而非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单纯的使用面积——建筑面积指的是建筑物外墙(柱)纳脚以上各层外围水平投影面积之和,还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非常简单来讲,建筑面积是你买房时销售说道的面积,最终呈现在房本上的面积。

史律师在这里提醒大家,在实践中北京、上海等地的地方性规定中均沿用了《条例》中“建筑面积”的阐释。而有些地方更有规定来确保咱们被征税人的生活。按照“拆卸一还一”基础上有助于减少的补偿原则,被征收人也不必过于担心自己的安置房实际使用面积大跌的问题。

史律师警告大家!

被征收人对测绘面积结果不服的,可以在对房屋价格评估报告的复核、专家委员会检验乃至于对征收补偿要求的诉讼中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