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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征地拆迁对有地有户口的农民是怎么补偿的呢?看完后明白了!

作者:匿名  来源:拆迁维权律师  日期:2020-07-06

如今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的建设步伐也越来越快,许多地区都面对征地征地,开始新的乡村规划。但是我国地大物博,各地发展水平不公平,所以法律很难做统一全国的征地补偿标准,具体的补偿方案还需当地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订,但法律也对补偿形式及补偿种类做到了涉及规定。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涉及法律规定,农村房屋拆迁有以下三种补偿方式:

1、有条件的,为被征税人安排宅基地用于重建房屋,另外补偿房屋的修复成本价。

2、纯货币补偿:被征税人如果自由选择货币补偿,一般是宅基地地价+房屋重置成新价+装修装饰补偿+迁往、临时安置等费用。宅基地地价,可以参考当地政府制订的征伐地区片综合地价,房屋重置成新价即现在、当下重新修建同等面积、结构的房屋所必须的费用。

3、房屋移位:如果被征税人自由选择安置房,征收方应按照合法房屋的实际面积与安置房面积至少1:1的比例展开置换。

如果征税的是城中村的房子,虽然城中村在城市规划区内,但是有的土地性质还是集体土地,若按照集体土地展开征税补偿,可能会经常出现补偿过低的情况,因此,被征收人可以拒绝按照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但是在明确实践中以及明确辨别补偿数额时,还要融合当地政府部门制订的补偿标准,您可以通过查找相关公告获知政府规定的具体补偿标准,如果政府部门未公开,您也可以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发表取得该信息。如果认为补偿标准过较低,违背了“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原则,您也可以咨询专业的征地律师,用法律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