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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维权何时委托律师最有利?

作者:匿名  来源:拆迁维权律师  日期:2021-10-19

现实生活中,不少人都要面临征地,很多被拆迁人的生活条件不会因为征地获得提高,但由于征地方想要节约成本、提高征地工作的效率,征地工作中往往夹杂违法拆迁,暴力反抗、自伤自杀的反抗手段肯定不是非,懂法律的被拆迁人门认同委托律师介入维权是最简单的手段,但是委托律师维权其实也要讲究时机,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在接待当事人时,就有很多被拆迁人房屋已经被拆迁才来去找律师维权,这时的维权难度减少,被拆迁人的损失也较大,但其实在房屋拆迁前请律师插手不会有更多的谈判资本和争取空间,那么什么时候委托律师插手维权最不利呢?今天晏清律师就和大家聊聊这个问题。

一、征税公告公布阶段

征税公告一经公布,一般就说明房屋征收拆迁要开始了,所以被征地人们在此阶段雇用律师,往往可以将损失降到最低,提升自己获得的征收补偿,这是因为律师在此阶段插手后,会从征税最开始就留意征税方行为的合法性,一旦征收方有违法行为,律师不会及时取证,为后期诉讼做到铺垫,同时律师也可以帮助被拆迁人和拆迁方沟通,以此提升被拆迁人获得的补偿,在此阶段雇佣律师也就意味着之后征税的每一步都有专业的律师在拆迁人背后提供帮助,而从最开始律师就能收集证据掌控诉讼优势,最大程度维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

二、安置补偿协议签定阶段

移往补偿协议的签订是拆迁方给予被拆迁人补偿金额的确定过程,被拆迁人在此阶段请求律师介入,主要作用就是可以通过律师的协助完成和拆迁方的谈判,提高补偿金额。被拆迁人的征地经验不足,很可能被拆迁方哄骗、中伤,在不知不觉中就导致自己的赔偿金金额减少,而律师们有多年的征地诉讼经验,对于拆迁方的伎俩很熟悉,能够清楚地帮被拆迁人分析其中利害,协助被拆迁人完成与征地方谈判。如果就移往补偿协议难以达成双方同意,律师也可以及时驳回诉讼。

三、征税阶段

在此阶段解释征收方要月开始征收行动了,如果一些被拆迁人在前阶段没有展开行动,那么在这阶段拒绝接受搬离房屋,征地方就不会向法院申请人拆迁,接着向被拆迁人下达最后通牒,之后就是进行拆迁了,如果在拆迁之后才委托律师插手维权,那么很多证据都已经灭失,很多可以展开的驳回和诉讼也超过法定期限,维权成本、维权难度都将大大增加,所以在此阶段的当事人委托律师维权,是最后的好时机!之后可能维权之路难上加难,更难获得自己满意的补偿。

被拆迁人请求律师介入到案件之中,应宜早不宜迟,推迟的时间越久,案件的复杂程度、维权难度都会大大增加,如果正在看这篇文章的您也遇上了类似于问题,请不要迷茫,及时与专业律师取得联系,确保案件取得诉讼的优势。维护每位当事人的权益,也是北京市晏清律师事务所律师一直以来的信念。期望各位当事人均能在律师协助下,确保自身合法权益,获得应得的征收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