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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运第2600胜案】河北胜案:合法房屋被征收权益受损,圣运律师助力维护权益!

作者:匿名  来源:拆迁维权律师  日期:2021-12-04



委托人 :杨先生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告:保定市人民政府

案情回顾

河北省杨先生在保定市享有一处合法房屋,用作商业外租,由于当地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其房屋被纳入了征税范围内。由于对案涉征税项目的具体内容并不明晰,几经思索,杨先生来到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谋求法律协助。

王有银主任听取了案件详情后,制定详尽的办案计划,并指派团队专业律师具体执行,迅速启动了办案程序。为了协助杨先生明晰案牵涉征收项目的具体内容,圣运律师帮助杨先生向保定市国土资源局某分局提出了政府信息公开发表申请人,得知了案牵涉征收项目的补偿方案。依据多年办案经验,圣运律师很快判断出案涉补偿方案的内容及程序都违反法定程序,因此迅速协助杨先生驳回了行政复议程序,可保定市人民政府却以杨先生未提交证明利害关系的材料为由做出了《不予法院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

圣运律师认为,杨先生在申请驳回时已经提交了案牵涉宅基地的使用证、租赁合约、建房许可证等,可以证明其与被诉明确行政行为的利害关系。不仅如此,依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驳回行政复议的期限为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本案中,杨先生递交行政复议申请并未超过上述法律规定的申请人复议期限。综上,保定市人民政府做出的《未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并不符合法律规定,理由也并不合理。在作好充分准备的情况下,圣运律师协助杨先生提起了行政诉讼。

诉讼结果

法院经审理后,认可圣运律师的意见,裁决撤销了保定市人民政府做出的《不予法院行政复议申请人决定书》,并责令保定市人民政府在法律规定的60日期限内,对杨先生的行政复议申请新的作出处理。


文章 | 圣运律师 | 视觉 编辑 | 杨鑫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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