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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拆迁的事情,这三件事不交代清楚,村里来人也不要理

作者:匿名  来源:拆迁维权律师  日期:2021-12-22

拆迁是近年来的热门话题。征地的初衷是通过拆迁让人们转入快车道,让一部分农民挣脱贫穷,也是为了城市规划建设。但是拆迁还是需要投资才能运营,就像开发商一样。他们主要是想要赚钱,所以难免会经常出现因为利益而伤害拆迁户利益的情况。所以在2020年的农村拆迁中,这三件事不会说明确切,村里的人也不会理会。



首先要在拆迁前展开公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无论是征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还是征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前的通知都是必不可少的法律程序。其实这也是为了确保拆迁户的知情权。毕竟,有时候房屋被拆毁后,农民可能不告诉自己的相关事宜,比如征地项目、拆迁补偿移往等,这些都关系到拆迁户的利益。所以在征地之前,如果这个信息不发布,那么连村里的人都会忽略。



其次,移往拆迁顺序不对。过去我国拆迁纯粹是一大堆乱象,主要是因为农民可能不知道拆迁的涉及规定,所以我们还是要清楚地告诉征地的顺序是先安置后拆迁,也就是说拆迁户只有移往好了才能拆迁。如果有现金补偿,那么只有在账户支付后才能展开拆迁。如果是房屋移往,那么开发商也需要在房屋竣工之前做出安置补偿。



三是要明确补偿条件不合理或不符合标准,农民可以拒绝接受拆迁。毕竟拆迁的初衷是为了造福老百姓自己,同时城市也是可以建设的。因此,拆迁补偿后拆迁户不受苦显然是不合理的。这些拆迁户可以拒绝接受签定拆迁合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