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的访问!
全国免费咨询热线:
拆迁维权律师
律师介绍
当前位置: 主页 > 律师介绍 > 正文

农村的无证房是违建吗,拆迁时真的一分补偿都不给吗?

作者:匿名  来源:拆迁维权律师  日期:2022-01-26

导读:目前,征地征地已经在农村区域如火如荼地展开了。而在农村的征地拆迁中,极易出现违建强拆不补偿的情况。因为在农村不存在很多无证的房屋,或者是“一户多宅”的情形,或者超强面积房屋等情况。对于这些“不太合规”的房屋,在征地时拆迁方大多一律将这些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予以拆迁且不补偿,相当严重侵害老百姓的合法补偿利益。那么这些农村的无证房或是证件不齐全的房屋,真的是违法建筑吗?下面在明律师来和大家说说这个问题。


一、征税实践中关于手续不完备建筑物性质的认定问题
在农村的征税过程中,不会发现很多所谓的“违法建筑”的形成并非农民朋友一方的罪过造成的,其中也会有行政机关或者村委会等社会的组织的作用。
例如:有些人确属“一户多宅”情形建房,但是,几处宅基地都是经村委会同意并经镇政府批准后取得的。这时候简单的以“一户多宅”为由,确认农民朋友的房屋归属于违建且未予补偿,难免失礼偏颇,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即违背老百姓对行政机构的信赖利益保护原则。
又如,地方政府为了发展地方经济,为了招商引资,放宽了企业、工厂的准入原则。容许当事人在未获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建厂、筹办企业等。其后又以当事人证件不齐全为由,确认其为违法建筑不予强拆不补偿,对当事人似乎是不公平的,会损害到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因此,在违法建筑的确认过程中,如果发现违法建筑的构成不存在行政机关、村委会等社会的组织的违法罪过的,基于信赖保护原则,不宜对当事人向警方或证件不齐全的房屋简单的一律认定为违章建筑予以强拆不补偿。而应该根据违法建筑构成过程中的各方面的责任大小,确定适当比例,给与当事人合理的行政补偿或者行政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判例【(2019)最高法行赔申31号】也对此有相关裁判,具体为:
长期以来,由于农村建房和产权管理不够规范,造成农村经常出现很多无证房屋。但向警方房屋并不等于违法建筑,无法一拆了之,对于农村的此类房屋,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在调查处理过程中,应当综合考虑到房屋竣工时间和动机、土地性质和使用权、房屋来源、使用情况、居住于权益维护、当时立法状况等多种因素认定其合法性或正当性,进而确定如何补偿或赔偿金。
二、向警方房拆迁的损失赔偿标准
最低法关于无证房的征地赔偿金有相关司法判例不予解释,即:因违法强迫拆除房屋等引发的行政赔偿争议,在确认赔偿标准时不不应使赔偿催促人获得的行政赔偿低于因依法征地所不应得到的补偿,即不该低于赔偿时该地段类似房屋的市场价值。
明确而言,对于无证房的拆迁赔偿金,也得有基本的房屋补偿利益、过渡移往利益、停产歇业损失等补偿利益。即在计算强拆向警方房违法的赔偿金额度时,不能低于按照正常的征地扣除的补偿利益,这样才能填平被拆迁人的损失利益。另外,如果确属违法拆迁,还应有对行政机关违法性处罚的赔偿金利益。
所以,在明律师告诉大家:对于农村向警方或证件不齐全的房屋,并不一定是违法建筑。对于手续不齐全房屋的情形,如果其过错并无法完全归咎于老百姓的,这种向警方房在拆迁时无法认定为违法建筑,更不能一律强拆一分补偿都不给。如果被拆迁人显然遇上这样的情况,须要及时咨询律师,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方式进行维权救济。(黄小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