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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请拆迁律师费用

作者:匿名  来源:拆迁维权律师  日期:2021-09-02

首先,我们需要告诉什么是拆迁安置房。

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展开征地,而移往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于使用的房屋。通常是在人民政府实行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的征地过程中,以确认的价格、套型面积向具有本市市区户口(不含农业职业)的被拆迁人定向销售的住宅房屋。

实践中,开发商为了构建盈利目的,在移往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往往不会多达安置所须要房屋数量,并在交纳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下将剩余房屋对外出售,则该部分房屋严格来讲,已不再归属于拆迁安置房的范畴之内,而是与普通商品房一样可以必要对外出售,上市进行交易。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征地安置房屋一般分成两大类:

一类是因根本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修建的设施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浦江两岸展开的世博会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移往人取得这种设施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获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无法上市交易。

另一类是因房产研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交由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

因拆迁安置房是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对被拆迁户展开的安置补偿,故凡是通过正规化征地程序,由获得拆迁许可证的开发商开发建造的安置房屋,被安置人将来都能获得房屋的产权证,只是相对要经过更长的时间才能获得房产证。

 朱方明,资深上海房地产律师、上海房屋动拆迁律师、上海婚姻律师朱方明,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上海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华国内律师协会会员。执业以来,黄方明律师以确保客户合法权益最大化为宗旨,对涉及的众多服务领域,特别强调出众的诉前、诉中、诉后的专业服务,与客户合作无间,冷静真诚地理解每一位客户的业务特点和法律需求,及时地提出精准的专业法律意见,优质有效地获取合乎司法审判实践的法律服务,尤其在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房屋动拆迁、公司法务、婚姻承继、劳动争议等业务专长领域办理诉讼及非诉讼案件近千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技巧和宝贵的办案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