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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拆迁案件中常见的问题解析

作者:匿名  来源:拆迁维权律师  日期:2021-12-13

征地中有哪些常见的问题。今天北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给大家辨别一下?


农村房屋拆迁如何补偿?

农村房屋征地没明确的规定,但是拆迁的原则是不得减少被征收人原有经济水平,同时要根据安置补偿方式的有所不同,补偿也不相同。

第一种是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这种方式,现金补偿足以让被征税人在新址竣工一套与原来面积,装修程度相当的房子,即算合理。

第二种是提供安置房安置,也就是用被拆迁房屋换取安置房,这种方式,一般要考虑到容积率、公摊面积等因素,移位比例一般是1:1便合理。

第三种是货币补偿,这种方式应该综合考虑周边房地产市场价格,按照确保被征税人的居住条件不降低为原则来展开货币补偿,按照律师实际办案经验来说,对被征地房屋价值的补偿标准一般在周边房地产市场价格的70%左右即算合适。

农村正在修筑的房屋怎么赔偿金?

遇到这种情况,在实际办案中我们就必须参照征税土地公告的日期。

如果在征税土地公告收到前被征税人就已经获得建房批准文件,而且新房也已经建造完,就应该不予正常房屋的补偿。

如果征用土地公告发出时,被征收人房屋尚未修建完的,被征税人应该立即停止建房,具体的补偿金额可以和拆迁方协商要求。

农村无证房屋能补偿吗?

农村无证房屋能否获得补偿首先需要确认的是,究竟什么原因造成农村房屋没房产证,下面爱土征地律师团就为大家整理了这几类可以取得合理补偿的农村向警方房屋:

(1)1986年《土地管理法》实行之前修建的房屋;

(2)2008年《城乡规划法》之前建造、改建、改建的房屋;

(3)未对土地造成永久性伤害、未转变土地性质的房屋,养猪、养鸡等属于农业中的小规模畜牧业一般是不转变土地性质的;

(4)获得土地用于权证、建筑用地规划许可等但无房屋产权,这类房屋可以通过手续申请来完备其证件;

(5)招商引资,经具备建筑合法性审批权的政府或职能部门同意修建的房屋;

(6)政府通过招投标、拍卖等方式一次性出售土地使用权的房屋。

史律师提醒您:

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必须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触,必须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具有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自学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做出正确的辨别。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无法只能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上任何征地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行专业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