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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私自转让土地,截留补偿款。法律对此是怎么规定的?

作者:匿名  来源:拆迁维权律师  日期:2022-01-17

村委会要征地?补偿协议村委会投的?补偿款由村委会决定怎样发放?随着征地拆迁工作的积极开展无论是征税方还是被征税方,或多或少的对涉及法律都有所理解。隐藏在合法面具后的是没获得合理安置的被征收人。废话少说,下面的总结仅有是干货。

一、征地征地村委会无权做主,相应文件要齐全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税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的组织实行,并将批准后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移往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税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划重点:征地征地工作由被征税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行

此外,政府是否发布征地公告,相关手续否齐全,您一定要留意了,如政府并没依法遵守适当义务,您可依法维权。

二、补偿协议村委会无权“帮签”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行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的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退休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第二十六条规定,必须统一安置的,安置退休金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的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不必须统一安置的,安置退休金派发给被安置人员个人。

划出重点:尽管集体土地所有权确实归集体所有,但是农村征地时,涉及到补偿还有宅基地使用权、地上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权、土地总承包经营权等等。村委会无权擅自作主。

三、村委会截留征地拆迁补偿款合法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行条例》第26条的规定,土地征税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牵涉到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辩论决定方可办理:(二)从村集体经济扣除收益的使用”。据此村委会是有权按照比例囤积补偿款的,但这笔费用的开支应用于村集体内的公告建设和公益市场需求,

划出重点:一定要留意,村委会腾出补偿款在全国没一个明确的统一标准,但每个地区都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配,在实践中,村委会腾出补偿费的比例大约在20%-30%之间。腾出比例不是村委会单方面要求的。

四、村委会私自交易土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出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充公违法扣除;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回建设用地的,限期拆毁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完全恢复土地原状,对合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出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管理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划重点:非法转让土地的要担责,构成犯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