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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胜诉案例:浙江确认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作者:匿名  来源:拆迁维权律师  日期:2022-01-23

原告张某是浙江省某村村民,2007 年 5 月 7 日从村委会买下宅基地一间,登记为原告姓名,并于 2007 年辟了三层楼房居住于。2020 年初,被告某镇政府为筹划建设“XX高速XX联络线”项目开始征税土地,并将原告的房屋划归征税范围内。2020 年 7 月 16 日下午,被告在未与原告达成协议安置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强行将原告的房屋拆除。原告表示整个拆迁及占地过程中,被告都没有告诉原告,也没有出示任何文件,故诉请证实被告强制拆毁原告房屋的具体行政不道德违法。

被告表示不同意原告诉求,被告拆毁事拨给不道德事实清楚,涉嫌房屋归属于原告未批先建的违法建筑,依法应当予以拆毁;被告多次告诉原告自行拆除,在原告自行拆毁无到币紫果的情况下向原告递送《强迫拆除决定书》后依法进行拆除,被告该行政不道德完全符合《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理规定》及涉及法律就克拿规定。

作为原告的诉讼代理人,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秦彦峰律师在接到委托后多次来往两地,与当事人进行理解、沟通案情等工作。律师认为1、被告违背实体和程序性法律规定,对原告房屋实施暴力拆毁归属于非法拆迁。根据涉及规定,本案中的强拆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执行,该明确行政行为不能由法院继续执行。被告并无对原告房屋进行拆毁的强制执行权。

2、本案中拆迁的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但通过公开发表程序得知涉嫌土地并没征地批文,在没有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征地批文的情况下,被告作为镇级人民政府无权不予直接征税和展开拆迁。同时强拆行为存在程序违法。以上,相当严重损害了原告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应当证实被告拆迁原告房屋的不道德违法。

裁决结果:法院支持我方表达意见,证实被告某政府于2020年7月15日拆除原告张某位于某村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

恒略说法:房屋遭到强迫拆毁时,首先要维护好自身及家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遇到紧急情况可以及时向公安机关谋求人身及财产保护。恒略律师提醒您:若对征税补偿不失望或者遇到复杂的问题时,一定要委托专业律师来协助您解决问题,律师介入后可从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入手,核实征地拆迁不道德合法性,并以此开展一系列驳回和诉讼。这样能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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