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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拆迁律师:拆迁方“引诱”被拆迁人签约的十种手段应注意

作者:匿名  来源:拆迁维权律师  日期:2021-07-28

原标题:北京征地律师:拆迁方“引诱”被拆迁人签下的十种手段应注意

征地征地时,征地方为尽早已完成征地任务,有时会采用一些手段“引诱”被拆迁人签下,促使被拆迁人拒绝接受不合理的补偿方案。本文中,北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根总结了征地方“诱使”签约的十种手段,希望被拆迁人注意防止,千万别用计!

一、预签协议

有些项目不会采行预签协议的方式进行拆迁,也就是征收要求还没有公告,就有工作人员上门,让你按照既定补偿方案签约。这种预签协议超过一定的签约比例就不会生效,构成权利义务关系。所以被拆迁人要谨记,无论如何被“宣传教育”,如果对预签协议中的补偿标准、补偿数额不满意,一定要坚决执行“暂不签约”的对策,千万不要迷迷糊糊签下,以防最后协议生效,却找到补偿不合理,悔之晚矣。

二、奖励诱导

拆迁方为了尽快完成拆迁任务,常常以奖励、奖金作为诱导拆迁的手段,如早签约可以获得一部分奖励金。闻此,一些被拆迁人便心动了,在不理解相关政策、没有充分评估房屋价值的时候签订补偿协议。实际上,奖励是羊毛出在羊身上,而且往往只占全部补偿的很小部分。所以当征地方以奖励、奖金诱导签下时,被拆迁人一定要保持冷静,严肃评估房屋价值,不要因小失大。

三、口头承诺

某些征地方喜欢口头答允被拆迁人各种安置补偿拒绝,却以各种理由搪塞、拒绝接受将口头承诺写出入补偿协议,等被拆迁人拒绝落实口头允诺时,拆迁方就矢口否认。这种情况下,被拆迁人想证明拆迁方做到过口头允诺是非常困难的。所以,无论什么征地项目,被拆迁人都不要坚信口头允诺,对于一切补偿要求,坚决白纸黑字,实施到书面的补偿协议。

四、各个击破

一个拆迁项目大多数情况下不有可能只有一户人家被拆迁,对于不合理的补偿方案,多户被拆迁人可能有一致意见,打算共同维权。针对这一情况,征地方可能会各个击破,想方设法先与个别人谈拢补偿。当另外的被拆迁人看到其他人签订了协议,不会不会情绪?会会猜测自己的想法?会会只好签约?这时候一定要忘记,征地终究是自家的事,补偿多少也只与自家有关,更何况各家房屋面积、人口数量、房屋用途、补偿表达意见不一,合适别人的补偿未必合适你。被拆迁人千万不要有从众心理,要融合自家具体情况要求否签约。

五、亲情逼迁

有些拆迁方有为熟人社会的道理,动员你在“体制内”工作的亲戚、朋友前来劝说。这些亲友迫于压力,也不能来“规劝”你,在亲友圈里构成不小的亲情和舆论压力。然而这种作法经不起求证。一方面,“体制内”工作人员其岗位职责是由法律和制度规定的,动员亲友拆迁显然不在此列;另一方面,利用亲情分摊矛盾,却不谈补偿否公平合理,觉得有悖法治精神。

史律师警告

征地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科学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触,必须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具有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自学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做出正确的辨别。而对于非法习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可观的课题,无法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上任何征地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展开专业维权。http://www.sohu.com/a/479180301_121032994回到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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