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拆迁律师:村集体土地被征收,分配方案如何定?
作者:匿名 来源:拆迁维权律师 日期:2021-10-08
安置补助费是对失地农村总承包经营权人的移往补偿,一般通过出售社保或者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以确保失地农民生活,其分配主体是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认时具有本集体经济的组织成员资格的人。今天,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为您理解村集体土地被征税,分配方案如何定!
村集体土地被征税,作为村民能分到哪些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村民土地被征税需要补偿四项费用:土地补偿费;移往补助费;农民住宅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退休金。
四项补助费用该如何分配?在土地补偿费、移往退休金、农民住宅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退休金等四项费用中,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的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税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因此,需要移往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的组织安置的,安置退休金缴纳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的组织管理和用于;由其他单位移往的,移往补助费支付给移往单位;不必须统一移往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同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综上可知,除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归个人外,土地补偿费、移往补助费的用于、分配属于涉及村民利益的根本性事项,归属于村民自治范围。
史律师提醒
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科学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必须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自学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做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习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无法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展开专业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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