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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拆还有合法的?多知道这一点少损失一套房!

作者:匿名  来源:拆迁维权律师  日期:2021-10-26

专心征地征地的 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

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大家广泛有一个误区----就是我的房子只要我不同意,你强迫拆毁就是违法,其实不尽然,当政府已经走完了相关法定程序的时候,他的拆迁是合乎法律规定的,并不是违法拆迁。今天北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勒令诉大家什么样的强拆是合法的,合法的强拆就不必须补偿吗?


首先给大家普及一个概念,拆迁---就是强制拆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税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被征税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人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迁往的,由作出房屋征税要求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换句话说,当你在房屋征收补偿要求确认的期限内不搬到,且在接到该决定60日内不驳回行政复议,6个月内不驳回行政诉讼,行政部门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拆毁。

那么对于强拆造成的损失,政府就不必须承担责任吗?答案是否定的,虽然是自身原因导致没合法维护自己的权利,但是针对法院的强拆我们依然是可以获得赔偿的。

房屋被合法强拆根据房屋价值的损失、被挖出物品及房屋翻新的损失、搬迁、临时移往补偿等损失等方面的内容证实赔偿金数额。1、房屋价值的损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税评估办法》第九条均规定,房屋征税部门应当在评估前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调查,这也肯定了应当以房屋实际面积不尽相同展开补偿。2、被埋物品及房屋装修的损失。如果被征税人未对屋内的物品展开清点注册登记,就应该承担举证不能的有利后果。3、搬迁、临时安置补偿等损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征收房屋的补偿除房屋价值外,还包括搬迁、临时安置、对被征税人的补助和奖励等。上述费用都属于强拆导致的直接损失,被拆迁人可以向拆迁方主张赔偿金上述费用。


史律师提醒您:

征地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科学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必须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具有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自学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准确的辨别。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只能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上行专业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