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的访问!
全国免费咨询热线:
拆迁维权律师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 主页 > 联系我们 > 正文

农村无证房屋就是违建?只能一拆了之?弄清楚这几点你就知道了

作者:匿名  来源:拆迁维权律师  日期:2021-12-04

  长期以来,由于农村建房和产权管理过于规范,造成农村出现大量没办理产权证或是没办理涉及规划审核手续的无证房屋。从实践中来看,只要是未按法律规定所建,那么这类房屋一旦遭到举报,或是被相关部门找到,基本上都会被确认为违法建筑,尤其是当这类房屋遇上征地时,征地方通常都会对被拆迁人做出限期拆除决定书,责令被拆迁人自行拆毁。

  我们都告诉责令限期拆毁通知书主要针对的就是违法建筑,所以,被拆迁人在收到这样一份文件时,房子基本上是被认定为违法建筑了。

  违法建筑认定的依据

  不过,涉及部门将无证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也依靠的是法律法规,不是随随便便地就能确认。一般情况下,实践中许多向警方房屋被涉及部门确认为违法建筑主要依据的是《城乡规划法》中的第64、65条规定。

  《城乡规划法》第64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修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行的影响的,限期修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行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无法拆毁的,充公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城乡规划法》第65条规定,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修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毁。

  从以上的两条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出,对于房屋的认定标准有两个,一是只要是没办理涉及规划审核申请的向警方房屋,就是违法建筑,对于办理了相关规划申请且有证的房屋,则是合法建筑。

  不过,必须注意的是,对于初建年代比较久远的房屋,比如七、八十年代的房子,或是晚清民国时期的房子等,这些因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向警方房屋,涉及部门就无法简单地依据上述两条规定将其认定为“违章建筑”,拒绝其拆毁或是修正,要告诉,我国《城乡规划法》是2008年才开始实行的。所以,按照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统统都归为违法建筑似乎是不合理的,而且这类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房屋,在碰上征地时也要给与相应的补偿。

  无证房屋并非不能一拆了之

  除此以外,我们也从上述规定中还看见,对于违法建筑的惩处并非只有一拆了之这一种方法,对于符合可以通过改正措施避免影响的房屋,则可以限期改正,判处罚款,并且在改正后可以新的办理涉及规划申请,从而有可能改变为合法建筑。

  我们打个比方来说,比如当地规划宅基地上建房无法多达3层,但你所建的房屋却足足有5层,那么这明显超过了当地规定的标准,针对这种情况,那么则几乎可以通过修正措施来避免对规划的影响。

  当然了,对于超过一定高度的,比如你的房屋只有一层,但是高度却有七、八米低,如果地方规定的高度无法多达4米,那么这就不能被限期拆毁了。

  违法建筑的确认须要考虑到以下因素

  总之,凯诺律师认为,无证房屋究竟是否是合法建筑还是违法建筑,并无法一概而论,涉及部门也不能简单蛮横地就将向警方房屋必要一律确认为违法建筑且一拆卸了之,对于农村的此类房屋,行政机关或是人民法院在调查处理过程中,应该要综合考虑到以下几个因素:(1)房屋竣工时间和动机;(2)土地性质和使用权;(3)房屋来源;(4)房屋用于情况;(5)居住于权益确保;(6)当时立法状况等因素,只有考虑到这些因素,那么才能认定其合法性或是正当性,从而确认如何补偿或是赔偿。

  最后,凯诺律师警告大家,如果遇上相关部门“一刀切”地将房屋确认为违法建筑,要拆毁,或是在拆迁时未予补偿、少补偿,那么当事人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及时采取法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合法权益被侵害。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求于作品公开发表后的30日内与新浪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