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的访问!
全国免费咨询热线:
拆迁维权律师
律师介绍
当前位置: 主页 > 律师介绍 > 正文

北京拆迁律师解读:如何审查补偿安置方案是否合理?

作者:匿名  来源:拆迁维权律师  日期:2021-11-24

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科学知识,必须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准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只能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超过的。所以在遇到任何征地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

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提升各地经济水平与征地征地是离不开的。而在征收开始之前,征税方通常不会依照法律之规定向被征税集体经济组织、被征税所有权人印发征税公告,安置补偿方案公告,与被征税人共同确认调查结果等履行一系列法定程序。

所以,在征收过程中被征税人会不断的接到各种文件,而这些文件对自己的切身利益都具有相当大的影响。其中安置补偿方案对被征税人来讲最为重要,因为移往补偿方案是计算出来被征收人权益的重要依据,同时安置补偿方案也是作为征税方能否取得“征地批文”的重要依据。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为您解读如何审查补偿移往方案是否合理?


(1)征税土地应当给与公平、合理的补偿,确保被征地农民原先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确保的原则。此原则是衡量征收补偿移往方案所制订的补偿标准是否合法的重要依据。

实践中,有地方征收方为了超过较低补偿的目的,常以各种理由给与被征税人极为不合理的补偿,有的还必须被征税人自己倒贴钱出售安置房。因此,在看到补偿移往方案中的补偿标准后,如果该标准无法保障自己的原有生活水平,那么,该补偿安置方案就不合理的。

(2)先补偿、后迁往的原则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牵涉到到农村村民住宅的,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于条件有改善的原则,认同农村村民意愿,采行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与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税造成的搬迁、临时移往等费用不予补偿,确保农村村民居住于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土地征税过程中,无论是谁主导的征税,都无法违背这一原则。因此,当被征收人在未实质性的获得补偿之前,相关部门便以赶工程为由强迫拆毁被征收人的住房,那么很明显,这是违法行为,在这种基础上作出的补偿移往方案同样也不合法。被征收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

史律师警告

征地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科学知识,必须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准确的辨别。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可观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上任何征地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