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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拆迁律师: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被拆迁人要注意的问题

作者:匿名  来源:拆迁维权律师  日期:2022-01-15

集体土地征收是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通过法定程序,将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为国有的行为。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被征税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高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不得低于拆迁之前的生活水平,要拆一还一,要补偿后拆迁,不得擅自征地,不得断水断电等。但征地方显然会按照相关条例上的征地补偿规定给被拆迁人进行补偿,进行征地,所以老百姓是经常有厌说不出。那么,除了上面所说的,在集体土地上房屋在征地征税时还要注意哪些问题?

1、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对于被征地的房屋面积应该怎么认定?

被征地房屋的用途以及面积,以房地产权证、建房批准后文件或是农村宅基地使用证的记载不尽相同。征用土地公告时,被拆迁人获得建房批准后文件且已经建造完成的,对新建的房子给与补偿。对于要拆除而没拆除的房子不予补偿。

同时违章建筑或是超过批准后期限临时辟的房子以及在公布征用土地公告后擅自辟的、改建的以及扩建的未予补偿。


2、集体土地上非居住房屋征地补偿怎么补偿?

在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实践中,非住宅房屋征地补偿遇上的问题比较多,非住宅房屋拆迁涉及承包、转包、租赁、出资和入股等多种法律关系,而且还与集体土地的用途、房屋建设审批手续等因素交织在一起。

所以,一般情况下,非居住房屋在拆迁时实施货币补偿。

对于评估,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市房地资源局核准的房屋征地估价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

3、宅基地没证是否就是违章建筑?

对于集体土地上向警方房屋否就是违章建筑呢?随着《城乡规划法》的实施,造成了很多向警方、无规划建设的房屋成为遗留的问题,不过这种现象在农村是非常普遍的,但是很多地方把这些向警方、无批准后的房屋定议为违建,还以违建的名议展开处理。所以这个时候老百姓往往就容易吃亏。

当房屋被认定为违章建筑的时候,首先一定要分析是否是属于违建,要合参考房屋的建设时间、对违法建筑确认的主体以及展开适当惩处的注意、以及否过了处罚时效的问题。

对于这种情况,如果一旦被确认为违章建筑的时候,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告诉大家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拆迁律师,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

史律师提醒

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科学知识,必须对全局的把触,必须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具有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自学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耐心地分析并做出正确的辨别。而对于非法习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只能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上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展开专业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