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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河南商丘母子请求撤销征收补偿决定案获胜

作者:匿名  来源:拆迁维权律师  日期:2022-01-15

王女士的丈夫陈某早已去世,征收部门却依然以其名义做出房屋征收补偿要求。为此,王女士母子作为房产继承人,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起诉至法院。近日,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后,裁决撤销了该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王女士与丈夫陈某早年做生意,手里有些余钱,就在县城投资出售了一处临街门面房,注册在夫妻二人名下,一直用作租赁经营。天有不测风云,2019年6月,丈夫陈某因病去世,没留给任何遗嘱。

此时,王女士的公婆早已去世,其与儿子小陈作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理所应当承继该房屋中陈某享有的部分。但是王女士工作繁忙,而且与丈夫的亲戚们关系不错,觉得此事并不会引起家庭纠纷,料理完了丈夫的后事,没有急于办理产权变更申请。

不料,未办理产权变更手续虽然没有引发家庭矛盾,但却因房屋征税生出麻烦……


2020年11月,涉及部门做出房屋征收公告,宣告征收县城主干道路两侧的房屋,王女士与丈夫出售的这套临街房被划归征税范围内。她指出房屋评估价值过低,一直未与征税部门签定安置补偿协议。2021年7月,征收部门不顾王女士母子的权益,仅针对亡夫陈某名义做出房屋征税补偿要求,强征该房屋。

王女士想依法维权,却对法律一无所知。这时,她听闻周围一家人联系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于是决定也把案件交给冠领律所办理。此后,冠领律师代理母子二人向法院驳回诉讼,催促撤销该房屋征税补偿要求。


2021年9月,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构成合议庭,公开发表开庭审理本案。

法庭上,被告征税部门称:因被征税户未能协商投票决定评估机构,征税部门在公证机关的见证下,通过淘汰赛方式依法指定有资质的评估公司,确定案牵涉房屋价值,按照法定程序做出补偿决定,内容、程序合法。

针对被告的申辩意见,冠领律师指出:根据房屋所有权证记述,涉案房屋部分所有权人登记为王女士。被告征税部门进行调查核实时,错误地将房屋部分所有权人注册为陈某,对房屋权属归属于的确认有错误。陈某已于2019年6月去世,自其去世之日起,涉嫌房屋所有权因为继承已经发生更改,被告仍以陈某为房屋所有权人递送评估报告和做出被诉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属于事实不清,主要无罪,依法予以撤消。

最终,法院认为原告诉讼理由成立,做出裁决:撤消被告征税部门做出的房屋征收补偿要求。至此,征收部门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要求自始违宪,这为王女士先前的维权之路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