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必须留意!安置补偿协议的签订要注意哪些问题?
作者:匿名 来源:拆迁维权律师 日期:2021-09-08
导读:征地,对于所有朋友来说,都是一个令人惊艳又隐隐忧心的词语。善的是可以搬去新房或者获得金钱上的补偿,从而过上更好的生活;忧的是担心拆迁能否得到公正的补偿,否能够保证今后的生活水准以及幸福感与过去一致。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专业从事多年的征地征地法律维权方向,非常解读广大被征地朋友们的心情,今天晏清律师特意整理了在拆迁过程中最重要的一环——签定征地移往补偿协议需要注意的问题,分享给大家:
一、签定前须要注意征税安置补偿方案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征地开始后,征税移往补偿方案会在被拆迁人能够注意到的范围内进行公告。被拆迁人在前期确认征收安置补偿方案符合公平公正原则,同意签署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后,须要特别留意征地安置补偿协议的内容与前期征税安置补偿方案的内容是否一致,补偿范围、补偿事项等是否存在遗漏,在确认一致后方可签署征地安置补偿协议。
二、明确协议约定的安置补偿内容
安置补偿协议中:被拆迁房屋的方位、概况;誓约的移往补偿事宜;补偿费用的支付方式或者安置房的交付时间……,以上内容被拆迁人在签署征地移往补偿协议时必须具体确认,晏清律师在此警告被拆迁人:取得拆迁移往补偿协议后不要着急签署,必须细心审阅协议内容是否明确,如果被拆迁人限于协议条款阅读困难等,可以委托律师等专业律师进行咨询证实,避免签错协议后追悔莫及!
三、仔细约定违约责任条款
晏清律师遇上很多当事人咨询:已经签定好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了,但是对方迟迟未付补偿款,怎么办?这种情况最差的处理方式就是控告对方支付移往补偿款。但很多当事人在签订协议时没仔细誓约拆迁方的违约责任,造成后期维权困难。所以,在签定拆迁移往补偿协议时,需要明确征地方不支付补偿款或者延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这样一旦征地方怠于遵守协议,那么具体的违约责任条款也是我们维权的有利条件之一。
四、切忌签署空白协议
拆迁过程中,很多拆迁方为了避免麻烦,便拿出空白补偿协议与被拆迁人签署,并说明后期不会按照与被拆迁人承诺事项填写协议空白部分。对此情况,晏清律师提醒:由于空白协议后期填上不具备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建议被拆迁人能够慎重处置,在空白协议已经填写已完成的情况下再行签订。
以上即是晏清律师为大家带给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签定需要特别留意的问题,也期望各位被拆迁人都能获得最公平公正的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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