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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律师到底要花多少钱-搜狐新闻

作者:匿名  来源:拆迁维权律师  日期:2021-11-08

有奖评新闻 来源:南京报业网-江苏商报

  【江苏商报报道】本报记者陈晓韶静报导最近两篇报导引发了全国人民的注目。一篇报道是讲,广东省司法厅出台了最新律师收费全面推行标准,若按时间计费,每小时最低3000元;另一篇报道则几乎牵涉到大江南北:北京、上海、天津、重庆纷纷经常出现一元律师,每年只要花300元就能请求到一位私人律师,提供法律咨询。

这两篇文章放到一起竟然人不懂了:按照广东的标准每小时要3000元,而北京上海每小时一分钱都将近?如此悬殊的两个数字引发一个问题,请求个律师到底要花多少钱?南京是按照每小时3000元收还是按每年300元收?在南京请求个律师无以不难?记者就此作了一番调查。

  两次请律师都打退堂鼓

  市民崔女士是个生意人,免不了不会跟人家发生一些经济纠纷。慢到年底了,她决定把一个客户不出了很长时间的债收回来。因为自己也不怎么不懂法律上的东西,崔女士就想起请个律师帮帮忙。经熟人介绍,她回到一家规模不大的律师事务所找到一个主任律师,律师询问了一些基本情况答应相接这个案子。可是等到律师报出费用,崔女士就拒绝接受没法了。律师告诉他她,这个案子筹办下来,没有三五万元根本不行。崔女士要讨的这笔债总共30万元,也就是说案件标的额是30万元。根据江苏司法厅规定的律师收费标准,30万元的案子低于收费就要1万多元。这还不还包括律师取证、调查、到外地出庭的费用。如果案子一审对方不服明确提出上诉,终审之后不了事需要强制执行,律师费都要另外计算出来。因此这场官司打下来最低也要3万元律师费。崔女士告诉他记者,他们生意人讲究的是成本计算。这笔30万元的生意,本身利润就在10%左右。律师开口就要3万,她自己就一分钱都赚到不到了。最终崔女士打消了请律师的念头。自己想办法去找对方要债。无独有偶,前两天崔女士的丈夫在外地又出有了个车祸,撞倒了人。因为受害者家属闹得比较凶,崔女士希望找个内行全权代表丈夫去商谈赔偿事宜,于是又想到了找律师。有了上次的经验,崔女士没有去找什么主任律师,而是选择了一位刚刚入行的小律师。可就是这样,律师班车的费用还是让她无法拒绝接受。只不过是去跟别人协商一下赔偿的数额,律师开口就要5000元,好不容易还到3000元,办案费用还不包括在内。如果跟受害者谈不拢,必须打官司费用另外算数,律师至少要收1万元。没办法,崔女士只好自己动身前往外地,去与受害者家属谈判。这两次请求律师皆勒令失败令崔女士感慨颇多:不管是经济纠纷还是民事纠纷,不管案件简单与否,律师开口就是上万。以前总说公民的法律意识过于,出有了问题不知道请求律师。现在自己真的想请律师了,两次都卡在费用上。自己的经济实力也不算可以,都无法忍受高额的律师费,那些工薪阶层就更打不起官司了。难道律师都是为大款们服务的吗?

  律师指出收费并不高

  老百姓一个劲地喊律师费太高吃不消,那么律师收费到底是不是个“序”呢?记者寻找了江苏省司法厅于2002年下发的一则收费标准。对照这个标准,南京律师相接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分别要收1500元、3000元和2000元。如果案件标的涉及财产,标的在1万到10万还要另外加收4%的费用。标的越高,附加费的比例越较低。而根据2004年律师协会出台的一则《江苏省律师服务协商收费规则(试行)》,里面的收费标准更高,按小时收费最高可达2500元。“标准归标准,南京没几个律师需要按标准收费。”博士约律师事务所的史华松律师这样告诉记者。南京市民请律师之前都要跑完好几家事务所,就是为了比价格,因此律师之间也在打价格战。“为了留住客户,我们的报价往往要比标准较低很多,有的时候连一半都不到。”不光是刚出道的小律师,就是那些高级合伙人之间,也会在价格上竞争。“我们接案子,受理费一般都收。只按诉讼标的收费或者缴风险代理费。”南京一个知名的主任律师这样告诉他记者。因此现在产生这样一个奇怪的现象:老百姓都请不起律师了,律师仍然实在自己收费太较少。记者专访了崔女士所找的那个律师。他告诉记者,自己明确提出老大崔女士调解交通肇事纠纷收费3000元一点都不多,即使收5000元都不过分。“交通肇事纠纷调解看上去非常简单,其实要做到的工作着实不少。不但必须与家属在赔偿金上讨价还价,还要避免对方在医药费上动手脚。有可能要重复往返两地之间。”律师为自己叫屈:“何况律师费不有可能全部落进我的口袋。真正拿到手的连一半都不到。”律师这么说也是有道理的:律师虽然是个自主性较强的职业,但是都必须北航在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事务所帮律师缴纳各种保险、代扣公积金和税费。律师办案出了问题,由事务所对外进行赔偿。作为对价,律师办案接到的律师费,很大一部分要交纳事务所。南京的行情是,小律师要交纳50%,就是合伙人也要上缴40%。递完税以后,律师真正能拿到手的,的确连一半都不到。“接个案子实际上不能赚个千把块,你怎么能拒绝律师为你尽心尽力呢?这个价格要是还嫌贵,那我只有不接了。”律师的看法也获得了主管部门的同意。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长陈宣东也表示,跟其他地方比起,南京律师的收费标准还是较低的。但是他指出,律师收费标准较低并不是一件好事。律师指出收入不能体现自身价值,势必会减少到其在诉讼阶段中所投入的精力,直接关系到案子的胜败。再说,案件受理费要得较低并不代表律师无利可图,他们往往会在办案费上做文章。一般来说律师在相接案子的时候都会跟当事人誓约,办案过程中花费的通讯费、交通费、出差住宿餐饮费都要另外计算出来。有的律师为了弥补受理费收费的严重不足,会通过多开发票等方式虚增办案费。委托代理费只收了2000元,而办案费可能得花5000元。而办案费没有统一的标准,归属于隐性收费,都是律师说了算,当事人坚称律师在搞鬼也没办法。作为主管部门也很难监管。

  矛盾解决问题任重道远

  一边是老百姓“大叫”打不起官司,一边是律师“大叫”收费太低。这样的矛盾该如何解决?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长陈宣东告诉记者,南京的律师业还正处于初步发展阶段,还有很多必须完备的配套制度。就拿分配方式来讲,国外有工资、工资+奖金、工资+效益提成等三种方式并存。而目前南京的分配方式十分单一,律师绝大多数没基本工资,直接按效益提成,干得多拿得多。这样的分配方式有它的弊端。很多律师都是“一年不开业,开张不吃一年”,有官司上门就确信着狠赚一笔。南京的律师业要像北京、上海那样南北成熟期还必须多年的磨练。因此,律师要端正心态,不能一心想着发大财,甚至眼高手低,碰到一些小案子就不相接。律师事务所也应当照料到刚入行的小律师,尽量减少他们上缴的费用,甚至给他们一定的相同工资,给予一定的确保,鼓励他们多接小案子,提升他们的业务水平,也能提升事务所的社会声誉。据介绍,从目前的业务结构看,绝大多数都是一些大企业、大公司的经济类案件,标的数额相对较高,少部分是公民的法律事务,标的数额相对小些。针对那些确有经济困难的,如低保户,还有盲、聋、痴和未成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可能被处判死刑而没委托辩护律师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业内人士提醒老百姓,虽然意识到通过法律途径确保自己的权力是好现象,但也要权衡好自己能否分担得起,毕竟请律师,无法像请个保姆那样非常简单去找。同时法学家也建议,我国应当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的范围,目前只有少部分特殊人群可以享受到免费的法律服务。这对那些因为没钱请律师而胜诉的人很不公平。对于一些标的数额大,有相当大胜算把握,但当事人实在打不起官司的,政府也应当给与反对。登录一些律师提供服务,或是由政府借贷,先打官司,输掉了之后再借钱也是不切实际的。专访中,南京不少律师一再呼吁:不能再打价格战了!他们说,这样不仅瘪自己的腰包,而且还不利于个人的发展,更坏的是会降低了老百姓对法律正义的希望、转而投向寻求私了。久而久之,这个市场就会越来越衰退。律师存活更加艰难,老百姓打官司更无以……如此恶性循环!(2版《重磅报导》)(编辑 涵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