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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硕征地拆迁律师讲解】被征收人权利图鉴!不清楚的还不快来了解一下(后附法条)

作者:匿名  来源:拆迁维权律师  日期:2022-01-18

由于城市的建设发展的越来越好,很多地方的老城区或者其他地区由于城市建设的必须,要展开房屋征税,新的规划,而被征税人就是拆迁房屋的使用者或者所有者,被征税人在征地中具有自己的合法权利。

但不少被征收人却不清楚自己有哪些权利,今天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郭律师带大家理解一下!


(1)知情权:①被征税房屋权属调查结果②确定评估机构③补偿方案和修改意见④房屋征税要求⑤房屋补偿要求⑥分户补偿情况⑦审核结果;

(2)选择权:①自由选择评估机构的权利,协商指定、投票选定、随机选定②货币补偿和产权对调自由选择;

(3)监督权:对征税补偿安置过程的监督;

(4)参与权:①对征税补偿方案明确提出意见、②对分户初步评估结果提出意见③与征税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权利;

(5)救济权:①对评估结果可以申请复核和申请专家委员会鉴定②对政府作出的征收决定可以提起复议或诉讼、③对政府做出的补偿决定可以驳回复议或诉讼。


涉及法律法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税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对被征税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税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税评估办法评估确认。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税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人鉴定。

房屋征税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印发。

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税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认,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该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介入。

第二十一条被征税人可以自由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作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税人计算出来、结清被征税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扩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税人选择在扩建地段展开房屋产权对调的,作出房屋征税要求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获取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税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作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迁往酬劳、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歇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性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议定后,一方当事人不遵守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税部门与被征税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认的签下期限内约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具体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做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税补偿方案做出补偿要求,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要求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八条被征税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要求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做出房屋征税要求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第二十九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创建房屋征税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税范围内向被征税人发布。

关于我们

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是经北京市司法局批准于2013年12月正式成立的合伙制事务所。自正式成立以来,来硕秉持客户至上的理念,尽心竭力为客户获取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针对征地拆迁业务,我们配有了专业的律师团队,团队律师均不具备非常丰富的经验。我所成功代理了江西省龙南县房屋拆迁案件、解某诉河北省某县政府的房屋征收决定案件及丁汉忠案件等多个具备社会影响力的典型案例,其中江西省龙南县房屋征地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评选为征地征地十大案例,解某诉河北省某县政府房屋征收决定案件入选2014推动河北法治进程十大案例,丁汉忠案件是一起典型的因拆迁导致的血案,此案在全国范围内引起了广泛的注目。来硕以“诚谨、仁爱、专心、良知”为宗旨,现已沦为在征地拆迁、行政诉讼领域享有盛誉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电话:13601297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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