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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拆迁不代表补偿一定低,拆迁户应当学会躲避这些坑

作者:匿名  来源:拆迁维权律师  日期:2022-01-17

说道到农村征地人们想到的就是不合理的补偿,是什么造成农村征地百姓认为补偿不合理的呢?不管是征税耕地还是宅基地为何补偿不能和城市里的土地媲美呢?或者说为什么无法确保百姓的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呢,作为直接利害人的拆迁户你知道这些原因吗?

未经审核私自改建、扩建导致补偿低

我们找到农村很多百姓享有了房屋以及土地的合法证件,这也证明了房屋是经过审核的合法房屋,但遇上征地征收方入户调查时发现房屋曾经展开过扩建、扩建、翻建等行为,经过查询如果这些建设行为没有经过审核私自展开的,那么就不会成为拆迁方大做文章的借口,通过案例看最终导致拆迁户整个房屋无法获得补偿。


征地律师警告广大农民朋友,虽然我们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房屋的所有权,但是并不代表我们想建就建,我们应该遵从制度的管理,如果必须进行建设不道德的首先应该向村集体申请人,后经村集体层层请示审核,只有获得批准后的建设行为才是合法的。

拆迁户一户多宅造成一刀切不给补偿

我们都告诉《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我国农村遵循一户一宅的基本原则,通过法律规定可以解读一户不能享有一个宅基地,多处宅基地自然就不属于合法行为,但是在农村地区一户多宅的情况很常见,他们或通过继承或通过买卖又或者因为历史遗留问题构成的一户多宅,这样宅基地应当根据获得宅基地的实际情况给予补偿,无法通过一刀切的情况不补偿。


征地律师指出无法仅凭一条一户一宅的规定,就全部将所有的一户多宅订为不合法未予补偿,一些通过合法手段提供的宅基地需要根据情况给与补偿,对一户多宅的处理中应当尊重事实,无法未经过当事人同意就将其强制拆毁。

拆迁户的房屋没有在合法的宅基地上的补偿低

很多农村房屋并没有建设在合法的宅基地中,因为各种原因建房时经过了村集体批准后同意建设在村内的荒地中,当然这需要缴纳一定费用即可用于,然而现在遇到征地后征地方并不否认拆迁户的房屋是合法的,即使拆迁户提供了当初村集体审批的手续也无济于事。

征地方不否认的原因很非常简单,因为根据法律规定村集体并没权利审批或划定宅基地,即使给予补偿的征地方也会按照合法宅基地的标准补偿,一般补偿较低。


还有一种情况是拆迁户将房屋建设在自家耕地或其他种类的土地上,对于这种房屋从法律上讲这是违法行为不合乎法律规定,一般这类房屋遇上拆迁时必要会被认定成违章建筑拆掉没有补偿。

农村百姓总认为拆迁补偿不合理,除了地理位置决定外还有就是农村房屋情况复杂,看似合法的房屋其实不存在问题,必要导致补偿的不合理,而作为拆迁户认为自己的房屋住了一辈子认同是合法的,这种情况冲突也就再次发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