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中的司法强拆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的标准是什么-北京房产在线律师-马玉涛律师
作者:匿名 来源:拆迁维权律师 日期:2022-01-10
房屋征地中的司法强拆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5日
来源:北京房产在线律师
[导读]: 马玉涛律师,北京房产在线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坚实,执业经验丰富,恪守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主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取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决秉承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
马玉涛律师,北京房产在线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心、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取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决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获取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房屋拆迁中的司法拆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8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人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遵守补偿决定的,由作出房屋征税要求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8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人行政复议或者不驳回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补偿要求的,由作出房屋征税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管辖法院
根据《最低人民院关于办理申请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税补偿要求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之规定:申请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征税补偿决定案件,由房屋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首府,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要求管辖法院。
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规定》第二条规定:申请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人强制执行,除提供《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及附具材料外,还应当获取下列材料:
1、征收补偿要求及涉及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2、征收补偿要求送达凭证、催告情况及房屋被征收人、必要得失关系人的意见;
3、社会平稳风险评估材料;
4、申请人强制执行的房屋状况;
5、被执行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址及与强制执行相关的财产状况等具体情况;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该递交的其他材料。
人民法院对申请;司法拆迁;的处理及申请人的权利救济
根据《规定》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认为强制执行的申请人合乎形式要件且材料齐全的,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五日内立案受理,并通报申请机关;不符合形式要件或者材料不全的应该限期考订,并在最终补正的材料提供后五日内立案受理;不符合形式要件或者逾期无正当理由不补正材料的,裁定未予法院。申请机关对不予法院的裁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裁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人驳回,上一级人民法院应该自接到复议申请人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裁定。人民法院应该自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做出是否呈请执行的裁定;有类似情况必须延长审查期限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在审查期间,可以根据需要调取相关证据、询问当事人、组织听证会或者进行现场调查。
法院应该裁决不准予执行的情形
征税补偿要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呈请继续执行:
1、明显缺乏事实根据;
2、明显缺少法律、法规依据;
3、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相当严重伤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
4、显著违背行政目的,严重伤害公共利益;
5、相当严重违背法定程序或者正当程序;
6、打破职权;
7、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应强制执行的情形。
人民法院裁决不准予继续执行的,应该说明理由,并在五日内将裁定递送申请人机关。申请人机关对不呈请执行的裁决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人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接到复议申请人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裁决。
对于法院准予;司法强拆;后的执行主体问题
《条列》第二十八条并没有对明确执行主体作出规定,但《规定》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决呈请执行的,一般由作出征税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执行。这就意味著人民法院不是实施;司法拆迁;的唯一主体。对此,若法院不参与执行的实行,不仅可以节约司法资源,利害关系人还可以在继续执行过程中就侵害其合法权利的情况谋求人民法院的救济,称得上一种良好的权利制衡机制。
;司法拆迁;有严苛的前提容许和程序拒绝,故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否则不但不应赔偿由此给被拆迁人造成的损失,还不会引起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司法强拆;还不应注意拆迁过程中的证据挽救。征地申请人不应协助人民法院做好证据挽救工作,还包括房屋基础资料、装修等情况。
农村房屋征地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土地补偿标准分为农村集体和国有土地二类: 1.农村土地接管补偿标准,依据我国土地法及土地法实行条例确定。可向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咨询。 2.国有土地的标准,参考当地国土部门公布的不同地类地价确定。...土地补偿标准分成农村集体和国有土地二类: 1.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标准,依据我国土地法及土地法实施条例确认。可向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咨询。 2.国有土地的标准,参考当地国土部门公布的有所不同地类地价确定。...
土地补偿标准分成农村集体和国有土地二类:
1.农村土地接管补偿标准,依据我国土地法及土地法实施条例确认。可向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咨询。
2.国有土地的标准,参考当地国土部门公布的不同地类地价确认。
具体说来:
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政区撤消的,以及政区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明确计算是×被拆毁房屋的建筑面积;
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政区不撤销的,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毁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用于新的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缴纳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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