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的访问!
全国免费咨询热线:
拆迁维权律师
首页
当前位置: 主页 > 首页 > 正文

凯诺律师事务所:停产停业的损失在拆迁时能补偿多少?

作者:匿名  来源:拆迁维权律师  日期:2022-01-12

原标题:凯诺律师事务所:停产停业的损失在拆迁时能补偿多少?

近日,有一位河南的当事人咨询律师说道,自己家经营着一家店铺,今年相关部门规划要展开拆迁,其的店铺也在征地范围内,因是住改非,相关部门说没投产停业损失费,按照住宅类型给予补偿,他们这种做法合法吗?

住改非的含义

所谓的住改非就是原国有土地或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房产证上载明的用途为住宅,后来当事人将该住宅改回商铺用来经营,并且依法获得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那么住改非房屋要是碰上拆迁,是按照住宅性质进行补偿还是按照经营性用房来进行补偿呢?我们来想到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肃作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确保社会平稳的紧急通知》中的相关规定,对拆迁范围之内的,产权为住宅,但是已经依法获得营业执照经营性用房的手续,各地应该根据其经营情况、经营年限以及纳税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补偿。

从以上的规定中我们可以得知,首先住改非房屋拆迁是有拆迁补偿的,其次,如果依法取得了营业执照,且有依法纳税的话,那么即使没办理房屋权属的变更,也应该要按照经营性用房来给予补偿。

那么经营性用房需不需要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费呢?

相信这也是大家非常想要知道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税与补偿条例》中的规定,做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税人给予的补偿还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税房屋导致的搬迁、临时移往的补偿;

(三)因征税房屋导致的投产歇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订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与补助金和奖励。

从上面的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到,如果是经营性用房,也就是商铺、工厂、养殖场等之类的房屋拆迁时,需要给与被征税人停产歇业损失的补偿。因此实践中,如果征收方以各种理由不予停产歇业损失费的补偿,那么则是不合法的,而且要是未予这一块的补偿,被征收人最终获得的补偿自然就会比较的低。

所以,当被征税人遇到这种未予投产停业损失费的情况时,可以先拒绝接受与征收方签定补偿协议,并及时地向有关部门展开对系统,若涉及部门未予处理,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确保自己的切身利益。

投产歇业损失费应当如何计算?

首先必须声明的是,停产停业损失费的标准都是不一样的,不仅每家每户的投产歇业损失费都不一样,而且每个地方的计算出来方式也不一样,所以就投产停业损失费如何补偿和计算出来必须结合当地的涉及政策规定及商铺、店面的经营情况确认。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税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税房屋导致投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税前的效益、投产歇业期限等因素确认。

下面我们就来想到个别地方针对投产停业损失费这一块是以什么方式方法对被征税人补偿的。上海市,根据《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税与补偿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投产歇业损失补偿)因征收非居住房屋造成被征税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标准,按照被征税房屋市场评估价的10%确定。

从上述的规定中我们看到,上海市是以被征税房屋市场评估价的百分之十来给予补偿的,也就是说,把停产停业的损失费与房屋一起来评估,然后再按一定的比例来给予补偿。不过必须留意的是,必要规定补偿比例可能对于被征税企业来说有点不公平,因为这种方法并没有充份地考虑到工厂、商铺的经营状况等。所以,在采用这种方法来确认投产歇业损失费时,应该要融合商铺、工厂的经营状况,才能确保被征税人的权益不被侵害。

除此以外,有的地方还会按照生产经营利润来计算出来投产歇业损失费的。比如《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停产歇业损失补偿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非住宅房屋投产歇业损失补偿评估的计算公式为:投产歇业损失补偿费=(用作生产经营的非住宅房屋的月租金+月净利润×修正系数+员工月生活补助金)×停产歇业补偿期限。

总之,凯诺律师要告诉大家的是,不论采用什么方式方法来计算停产停业损失费,首先是需要确保被征税人合法权益不能损毁,这是最基本的补偿原则。因此实践中,被征收人一旦发现征地方未按照有利于其的方法确认投产停业损失费,甚至是未予这部分补偿时,那么一定要及时地咨询专业律师,及时地采取法律措施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https://www.sohu.com/a/514779659_120903509返回搜狐,查阅更多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