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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贸裁定中国可对美国贸易报复 律师:中国依法可征收报复性关税

作者:匿名  来源:拆迁维权律师  日期:2022-01-31


中国商务部消息:1月26日,世贸组织仲裁庭发布中国诉美国反补贴措施世贸争端案判决,确认由于美方未履行世贸组织生效裁决,中方在货物贸易领域每年可对美实行6.45亿美元贸易报复。

吴国雄律师:

1、《关税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任何国家或者地区违背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签定或者共同参与的贸易协定及涉及协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贸易方面采行禁令、容许、加征关税或者其他影响正常贸易的措施的,对原产于该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可以征税报复性关税,适用报复性关税税率。征收报复性关税的货物、限于国别、税率、期限和征收办法,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并发布。

2、所谓报复性关税系指他国(如美国)对本国(如中国)输入的货物有有利的或歧视性待遇时,对从该国(如美国)输出的货物加以背叛,加重征收的关税。报复性关税措施是保证缔约方履行条约义务的一种威慑手段。

3、2018年3月,美国对进口钢铁和铝产品分别加征25%和10%的关税,中国于2018年4月2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水果及制品等120项、猪肉及制品等8项,合计128项进口商品终止关税减让义务,分别加征15%和25%关税。之后,双方有多个恢复加征关税及报复。

吴国雄 海关法专业资深律师,专心于走私犯罪辩护、海关争议解决、进出口法律风险防范。居于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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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胡青宁

来源:吴国雄海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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