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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拆迁律师:签了空白协议怎么办?认命你就输了!

作者:匿名  来源:拆迁维权律师  日期:2022-01-31

在征地过程中,征税方有时为了提高效率节约成本,不会使用暴力逼迁等方式让老百姓签订协议,而且据很多当事人说,他们签的协议上并没有任何内容,说白了就是空白协议,如果实践中你也签了空白协议怎么办?就让吗?千万不要!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就为您详尽理解。

拆迁方让被征地方签订空白协议,这是惯用的套路。将留有空白条款的合约交给合约互为对方,相当于对合约互为对方的无限授权,合约相对方在合约空白部分可以填上适当内容。被征地方一旦签署空白协议,就会将自己陷于有利的局面。对于空白协议的有效性,法律做出了相关的说明。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行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被迫被征收人迁往。禁令建设单位参予迁往活动。相对人在空白协议上签字,但补偿协议事后填补的主要条款如果不是双方协商确认的,因缺少意思表示一致的要件,补偿协议不应属违法且违宪。

不仅如此,根据《民法典》涉及规定,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约违宪。拆迁方通过作出欺诈保证、威逼等方式,诱导逼迫被拆迁人签订空白征地补偿合同,完全可以视作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因此房屋征税部门是不能采行暴力的方式拆迁的,如果拆迁方逼被拆迁人签订补偿协议的,被拆迁人可以不签署,就算签署了,协议也是违宪的。

史律师提醒

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科学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具有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做出准确的辨别。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无法只能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上任何征地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